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6    点击:42

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内国资分配字〔2013〕124 号

 

各出资监管企业:

今年以来,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做出了一系列部署,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对国有企业推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

1.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6号)中提出:“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借鉴推广公务员招考办法,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 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中提出:“建立公开招聘制度,促进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一是制定和完善本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招聘工作的原则、程序、实施办法和纪律要求,坚持‘凡进必考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三是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

二、领会有关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长期以来,各国有企业充分行使用人招聘自主权,引进了企业所需的各类人员,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公开、不透明、凭人情关系招聘、对企业职工子女降低条件招聘等现象。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国有企业用人不公、新进人员素质不高、人岗不匹配甚至因人设岗等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既影响了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引起社会的不满,应下决心加以解决。为此,各企业要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制度和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并抓好落实。要以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为重点,坚持“凡进必考”的基本原则,增强以“考”选人识人的精准性,切实把好企业“入口”关。特殊行业、特殊岗位须经过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批准后方可采取其他方式招聘。要合理安排招收岗位和人数,科学设计招收程序,并利用报纸、网络、手机信息等媒体广泛发布有关信息,广泛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企业选人用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各企业制定的公开招聘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务必于8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国资委。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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