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出资监管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3-11-23    点击:219

关于深化出资监管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的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出资监管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加强岗位体系建设和岗位绩效管理为重点,以全员业绩考核为保证,逐步构建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的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体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注重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方向和效益导向,在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前提下,逐步调整理顺企业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核心骨干、一线职工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二是综合配套,统筹推进。把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与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员业绩考核等有机结合,与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人事制度改革相呼应,统筹推进改革,发挥综合效应。

     (三)目标任务。在近年来取得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竞聘上岗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基本形成与岗位责任和绩效考核密切挂钩、与劳动力市场价位有机衔接的市场化分配机制。

      二、紧紧抓住进一步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完善用工制度,依法加强用工管理。健全并持续优化劳动定额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绩效考核、劳动纪律等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依法做好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工作,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企业用工管理的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依法签订合同,明确企业与各类用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企业各类用工管理。

      (二)优化企业用工结构,合理控制用工总量。根据行业竞争特点和企业实际需要,确定不同岗位的用工形式,理顺各类用工关系,优化企业用工结构。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合理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积极探索社会合作和业务外包等多种用工形式。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要求,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不断优化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通过持续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主动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控制用工总量。

      (三)加强岗位体系建设,促进职工合理流动。加快建立适应市场要求及企业发展的岗位体系,在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上岗条件,完善岗位说明书。同时,加强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现有在岗职工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对新进职工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并主要根据全员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职工的进出留转,促进职工合理流动和有序进出机制的形成。加强企业经营发展急需的关键人才引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三、紧紧抓住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加强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加强企业人工成本总量调控,探索建立人工成本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向人工成本预算管理的转变,保持职工工资合理水平,使人工成本增长与企业竞争力提高相适应。  

      (二)强化岗位绩效管理,优化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企业应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积极探索符合企业不同岗位实际的其它分配形式。要扎实做好岗位分析、岗位评价工作,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水平,做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建立健全全员业绩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岗位绩效工资紧密挂钩,形成职工个人收入与岗位责任、贡献和企业效益密切挂钩的增长机制。

      (三)理顺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加大对关键人才激励力度。收入分配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和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健全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效益提高而合理增长的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缩小不合理的分配差距,逐步理顺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要严格落实同工同酬原则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要加强集团总部的工资管理,合理控制集团总部职工与其所属企业职工之间、企业负责人与一线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构建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吸引留住关键人才的分配机制,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应当向对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适当倾斜,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行业特点和职工承受程度,探索实施对关键性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和高素质短缺人才的中长期激励。

      (四)完善职工薪酬福利体系,规范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秩序。按照市场化、货币化方向推进企业职工福利制度改革。职工住房补贴制度、职工薪酬福利等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必须在严格实施条件、规范工作程序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推动有条件的监管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充分发挥年金的保障和激励作用。统筹考虑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福利待遇水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扎实做好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各出资监管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把握力度时机,稳步推进改革。自治区国资委把出资监管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为“十二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各出资监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认真研究企业的发展阶段,把握改革力度和时机,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管理水平。各出资监管企业应当建立人力资源统筹管理体系,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制定企业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建立、完善培训体系,保证必要的培训投入。按照市场化用工原则,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战略出发,科学制订年度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解决人才结构优化及关键人才短缺问题,做好人才储备,为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出资监管企业应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薪酬决定机制等方面,制订具体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务必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指导,完善规章制度,并做好贯彻实施的督导、检查等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和劳动纠纷的预警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劳动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稳步推进改革,确保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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